枣强新华(金子)110kV输变电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意见 2018年11月25日,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在衡水市组织召开了枣强新华(金子)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专家共计10人,验收组检查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并审查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新华110kV变电站站位于枣强县城西部,宋王坊村西北。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新华110kV变电站:本期新建2台50MVA主变,占用2#和3#主变位置。线路:苏村-新华110kV线路工程,单回路及双回路单侧挂线架空架设,路径全长15.95km;杨村-枣强T接新华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双回路单侧挂线架空架设,路径全长4.125km。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鼎博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国网鼎博有限公司衡水供电分公司枣强新华(金子)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10月26日通过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本项目于2016年6月30日开工建设,2017年8月30日竣工投运。实际总投资3963万元,环保投资32.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81%。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勘查,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已全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现场调查结果表明,临时占地均已得到恢复,土石方得到妥善处置。 (二)运行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变电站内采用低噪声变压器;变电站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清运,不外排。 2.新建20m3事故油池,工程投运至今未产生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如果以后运营过程中有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产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枣强新华(金子)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和线路电磁环境监测结果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枣强新华(金子)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线路周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枣强新华(金子)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和线路无线电干扰场强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枣强新华(金子)110kV输变电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相关要求,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验收调查报告.pdf 附件2验收组意见.pdf 附件3验收组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