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泊头西(泊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意见

发布日期: 2020-10-10

 

河北沧州泊头西(泊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意见

 

2020年9月19日,国网鼎博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在沧州市组织召开了河北沧州泊头西(泊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监理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专家共计11人,验收组检查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并审查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公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变电站位于沧州市泊头市穆村东南

主要建设内容:本期新建2×180MVA主变,占用3#、2#主变位置。新建苏正-交河π入泊头西(泊营)220kV线路工程:路径长3.494km(双回3.079km,单回0.415km);新建金寺-交河π入泊头西(泊营)220kV线路工程:路径长3.708km(双回2.987km,单回0.415km)。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鼎博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沧州供电分公司河北沧州泊头西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8月3日通过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本项目于2017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2019年11月16日竣工投运。实际总投资11605万元,环保投资14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6%。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基本一致,对照《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已全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现场调查结果表明,临时占地均已得到恢复,土石方得到妥善处置。

(二)运行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变电站内采用低噪声变压器变电站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清掏

2.新建50m3事故油池,工程投运至今产生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如果以后运营过程中有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产生,按照国家相关危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本项目变电站围墙四周、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kV/m、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本项目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线路周边环境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河北沧州泊头西(泊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相关要求,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河北沧州泊头西(泊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验收调查表.pdf

附件2:河北沧州泊头西(泊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附件3:河北沧州泊头西(泊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