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司召开县域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现场会议

发布日期: 2012-12-07

  本报讯(李宏亮 栾新朝)125日,省公司县域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现场会议在衡水召开。公司总会计师朱晋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公司分管副经理、农电工作部主任、专责和部分县公司经理参加会议。

  朱晋平带领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故城县香湖美地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情况,并听取了故城供电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朱晋平高度赞扬了故城供电公司开拓创新、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县域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管理模式的先进做法,要求各县公司认真学习和借鉴,严格按照省公司制订的管理规定,深入推广实施。

  朱晋平强调,各市、县公司领导要真正认清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到规范新建住宅小区电力建设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县域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和管理中发现的新问题,切实增强做好电力优质服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县公司要立即向地方政府汇报情况,争取政策支持和规划、建设、物价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主动沟通房地产开发商,做好相关行业标准的宣传落实工作。各市公司的分管领导要认真指导和帮助县公司开展工作。各县公司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看待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好每个工作环节,确保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规范有序。各县公司要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电力监管职责,务必从源头上入手,严格按照省公司相关标准,把好住宅小区电力设施设计审核关、采购物资质量关、施工工艺验收关,确保供电质量,保护小区居民正常用电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要认真落实用电“四到户”管理要求,主动承担普遍服务的社会责任,做好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的移交工作,为今后的用电管理和设备维护奠定基础。要建立省、市、县三级管理考核责任制,将落实工作纳入年度业绩考核。各市公司负责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设计和验收两个环节的审查,要制订奖励措施,加大奖励力度,确保规范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的各项制度制定到位、措施执行到位、落实监督到位,真正达到预期效果。

  会议宣贯了《鼎博公司县域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解读了《故城县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电力设施管理办法》,并就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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